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

发布时间:2024-12-21 08:02:05 来源: sp20241221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日发布《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全文如下:

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

——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

(2023年11月)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的成就与启示

二、未来十年共建“一带一路”总体构想

(一)发展思路

(二)原则理念

(三)发展目标

三、未来十年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一)政策沟通

(二)设施联通

(三)贸易畅通

(四)资金融通

(五)民心相通

(六)新领域合作

四、未来十年发展的路径和举措

(一)统筹打造品牌亮点,构建高水平立体互联互通网络

(二)统筹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系统性安全保障体系

(三)统筹完善机制平台,深化拓展多双边务实合作

(四)统筹提升政策服务,增强全方位支撑保障

(五)统筹深化互利合作,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五、展望

前言

乘历史大势而上,走人间正道致远。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审时度势,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宏伟倡议,成为人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十年来,在国内外各方携手努力下,共建“一带一路”落地生根、蓬勃发展,已成为开放包容、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为全球共同发展搭平台、做增量、添动力。

众人划桨开大船。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需要各方参与并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需要用创新思维不断提供发展动力,需要用扎实行动不断引领向前,需要全世界联合起来共同推动。

十年扬帆再起航。站在新的起点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主旨演讲精神,以习近平主席宣布的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为指引,全面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各方达成的重要合作共识和重大合作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并发布《坚定不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愿景与行动——共建“一带一路”未来十年发展展望》,研究提出未来十年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思路和务实行动举措,凝聚合力携手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共同谱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华章。

一、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的成就与启示

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以互联互通为主线,不断深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为世界经济增长挖掘新动力,为全球发展事业开辟新空间,为国际经济合作打造新平台,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成为了造福世界的“发展带”和惠及各国人民的“幸福路”。

十年来,我们共同深化战略对接和政策协调,全球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和重要国际组织加入共建“一带一路”朋友圈,国际共识不断增强;我们共同推进陆、海、天、网“四位一体”互联互通,成功建设了一批标志性项目,为全球互联互通、共同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我们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与共建国家贸易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给应对“逆全球化”开出了一剂良方;我们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合作,合作空间向纵深拓展,投融资模式多元化发展;我们共同拓展多层次、多领域人文交流合作,推动文明互学互鉴和文化融合创新,在教育、文化、体育、旅游、考古等领域打造了一批“小而美”民生工程,铺就了通民心、达民意、惠民生的阳光大道。

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站在了历史正确一边,符合时代进步的逻辑,走的是人间正道,形成和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实践充分证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必须做到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成事、办好事、办大事,传承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倡导合作共赢理念与正确义利观,坚持各国都是平等的参与者、贡献者、受益者;始终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坚守开放的本色、绿色的底色、廉洁的亮色,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阳光大道越来越宽广;始终坚持统筹“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破除各种壁垒,畅通内外循环,共同实现共赢发展;始终坚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最高目标,积极推动构建双边、区域和相关领域命运共同体,有力促进世界和平安宁和共同发展。

二、未来十年共建“一带一路”总体构想

(一)发展思路

共建“一带一路”承载着各国人民对共同发展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文明交流互鉴的渴望。未来十年,中国倡议各方,进一步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传承和弘扬丝路精神,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导向、行动导向,以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为指引,积极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支持开放型世界经济、开展务实合作项目、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支持民间交往、建设廉洁之路、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着力提升各国发展水平和民生福祉,共同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共创更加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

中国倡议各方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中,注重做好“五个统筹”。一是统筹继承和创新。巩固合作基础,注重调整盘活存量,维护好共建“一带一路”朋友圈,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着力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做优做强增量,开拓共同发展新空间,打造更多特色品牌。二是统筹政府和市场。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国际规则”的协调推进原则,充分激发各方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性。三是统筹双边和多边。共同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保护主义,继续把共建“一带一路”同各国发展战略、区域和国际发展议程有效对接、协同增效,以双边促多边,通过双边合作、三方合作、多边合作等各种形式,鼓励更多国家和企业深入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做大共同利益的蛋糕。四是统筹规模和效益。稳步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规模和效益,将“小而美”项目作为合作优先事项,多搞投资小、见效快、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的项目,形成更多接地气、聚人心的合作成果,打造一批深受共建国家赞誉、获得感强的标志性工程。五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秉持共同安全理念,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强化安全共同体意识,共同细化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二)原则理念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中国致力于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公正化,主张各国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坚持大家的事由大家商量着办,通过群策群力、求同存异、集思广益,努力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持续深化合作,深入拓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空间,协调各方力量、整合优势资源,助力共同推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

坚持开放、绿色、廉洁。中国坚定不移奉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将开放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本色,欢迎各国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分享中国发展红利。坚持把绿色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鲜明底色,与各国一道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将廉洁作为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不断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共建“一带一路”把规则标准“软联通”作为重要支撑,引入各方普遍支持的规则标准,倡导对接国际规则标准,鼓励发展中国家采用适合自己的规则标准、走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让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之路,同时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确保商业和财政上的可持续性。

(三)发展目标

力争未来十年左右时间,各方朝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目标相向而行,不断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各领域务实合作,深化“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实现和平发展、互利合作、共同繁荣的世界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共同构建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具体包括五大目标,即:一是互联互通网络更加畅通高效,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推动“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空间架构的系统性、立体性进一步健全。二是各领域务实合作迈上新台阶,“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统筹推进、走深走实,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取得新突破。三是共建国家人民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人文交流内容更加丰富、形式不断拓展,民心民意基础持续巩固。四是中国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区域开放布局不断优化,为国际合作注入更多活力。五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共建“一带一路”国际感召力进一步彰显,为构建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三、未来十年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未来十年,中国愿与各方,进一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携手促进全方位多领域互联互通,为世界和平与发展注入更大能量。

(一)政策沟通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政策沟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是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先导。

一是聚焦多边深入推进合作。始终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和改革,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机制更好发挥作用,反对霸权霸凌霸道,共同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持续与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继续与教科文组织合作开展丝绸之路青年学者资助计划。继续打造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引领,以双边、三方和多边合作机制为支撑的复合型国际合作架构。

二是构建多层次政府间政策交流对接机制。加强与共建国家多层次、多渠道双边沟通磋商,巩固充实发展战略对接、规划对接、机制对接、市场对接、项目对接的整体合作框架。稳步有序推动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商签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积极深化与共建国家务实合作,促成一批标志性成果,持续增进合作共识。

三是深入推进规则标准对接。积极对接、采用具有普遍共识的国际规则与标准,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电信联盟等权威性国际标准组织的战略对接合作,联合国际标准组织成员,推动国际标准制定。尊重各国法律法规,深化与共建国家规则标准对接合作,加强标准互认合作及标准信息互换,支持共建国家标准化能力建设,降低人员、资金、货物、服务等要素往来的“隐性壁垒”。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中国标准制定,推出中国标准多语种版本。

(二)设施联通

“道路通,百业兴”。设施联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方向。中国将与各方,通过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基础设施,着力推动陆上、海上、天上、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全面提升共建国家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陆上通道建设。在尊重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加强与共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着力打通断头路段,畅通瓶颈路段。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及口岸建设,重点提高口岸站场的集装箱列车接发及货物换装能力,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共建国家主要港口进港铁路及机场高速公路建设,推动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强化多式联运通道。

二是深化与共建国家海上互联互通。鼓励共建国家重要港口缔结友好港或姐妹港协议,合作共建国际和区域性航运中心。推动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完善国际海运网络。加强与共建国家重点港口国际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提升运输便利化水平。积极与共建国家及港口城市分享临港经济发展经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意愿,推广“港口+自贸区”模式。

三是推动共建“空中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民航安全、绿色、智慧发展领域技术合作。稳步推进与共建国家签订多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有序扩大航权安排,探索推动更高水平的航空开放。加强国际航空运输多双边领域合作,充分释放区域航空市场潜力。进一步加密与共建国家首都及重点城市的航线航班,提高航空运输质量和运行效率。

四是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高效互通。促进与共建国家信息通信网络互联互通,合作推进跨境陆缆和海底光缆建设,拓宽信息通道。支持各国企业合作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互联互通水平。提高数字包容性,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和技术手段缩小各国之间及各国内部的数字鸿沟,大力推进互联网普及。进一步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持续建设“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聚焦深空探测、防灾减灾、环境保护、海洋和农业应用、空间教育培训等重点合作领域,不断丰富“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内涵,更好服务共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贸易畅通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聚焦发展这个根本性问题,为共建国家提供了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使合作成果惠泽各国、福及各方。

一是拓展全球贸易合作。深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推进产业创新对贸易的支撑作用。加强数字领域合作,推动航运贸易数字化与“一带一路”合作创新,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加强电子商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邮政快递领域合作,畅通邮件快件进出境渠道,有效支撑和带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贸易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出口商品质量和结构,积极发展服务贸易。

二是加强双向投资合作。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树立中国投资者良好形象。深化国际产能与投资等经济合作,建立健全多双边经济合作机制,推进与相关国家规划对接、政策磋商、市场对接、项目合作,共享发展红利。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与更多有意愿的国家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以共建国家为重点目标市场,因地制宜采取贸易、工程承包、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继续与有条件的国家搭建平台,拓宽第三方市场合作项目的市场化融资渠道。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健全配套措施,将法律法规确定的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制度落地落实,为共建国家企业在华投资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同更多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深化国有企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发挥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作用,更好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开展“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和“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支持企业在更多国家享受通关便利,为贸易投资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深化与共建国家多双边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完善推广共建“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推进对基础设施薄弱国家检疫实验室援建。深入参与全球粮农治理,开展农业南南合作,探索共建一批农业产业园区、示范基地、交流平台,推动建立安全、畅通、高效的粮食和农产品供应链。

(四)资金融通

“通血脉,强筋骨”。金融血脉畅通,为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源头活水。中国将与各方共同努力,积极拓宽多样化融资渠道,丰富创新投融资工具,持续完善金融合作机制,推动建立更加多元、包容、可持续的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稳定、透明、高质量的资金支持。

一是健全金融合作机制。构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融资政策框架,与有关国家共同落实好《“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并推动《“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的进一步应用。继续发挥共建“一带一路”各类贷款、丝路基金、各类专项投资基金的作用,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参与项目投融资。完善信用保险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鼓励商业性保险丰富保险保障供给,满足各类项目和企业需求。有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与共建国家的双边本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在对外投融资中更多使用人民币。完善全球金融安全网,加强在金融监管、会计审计监管、税收、反腐败领域国际合作,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是拓展投融资新渠道。通过多双边合作平台,鼓励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与共建国家开展联合融资。规范实施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等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资金的带动作用,动员长期资本及私人部门资本参与。发挥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作用,支持高质量项目储备和能力建设。支持共建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在共建国家使用所筹资金。

(五)民心相通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心相通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的社会根基。中国将传承和弘扬古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持续与共建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深化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合作,促进政党、青年、妇女、残疾人、社会组织、媒体、智库沟通交流,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使各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形成和而不同、多元一体的文明共荣发展态势。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合作。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积极与共建国家扩大相互间留学规模,开展高水平教育交流合作,提升互通互认水平。加强中外青少年友好交流,深化中外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建设,拓展“一带一路”税务学院网络,积极支持税务官员交流培训,促进共建国家税收征管能力共同提升。持续加强“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启动“一带一路”应急管理千人培训计划、“一带一路”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提升项目、“一带一路”矿山安全能力提升项目等,定期举办“一带一路”应急救援演练。密切农业领域各方面人员交流互访,促进农业发展经验、技术、标准和人才交流。

二是加强文化、旅游和体育合作。实施“文化丝路”计划,与共建国家互办文化年、艺术节、交流周等重点活动,办好共建“一带一路”主题节会。不断拓展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博物馆联盟、艺术节联盟、图书馆联盟、美术馆联盟和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成员规模,为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推动在古代文明研究、联合考古、古迹修复、博物馆交流、人员培训、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开展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建设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以常态化合作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发展。扩大旅游往来规模,互办旅游年、宣传月、推广周等重点活动,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产品线路,实施“你好!中国”入境游促进计划。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支持共建国家举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三是加强政党和民间组织等合作。充分发挥政党、议会交往的桥梁作用,加强共建国家之间立法机构、主要党派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继续举办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开展“丝路心相通”行动,支持中外民间组织、企业、智库等机构开展人文交流和民生项目。实施“一带一路”未来精英计划,积极邀请共建国家政党、政治组织、民间组织、侨界社团青年精英来华交流。持续举办好“凝聚女性力量,共建‘一带一路’”系列活动,促进共建国家间妇女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同共建国家国际志愿者服务交流合作,发起成立全球志愿服务联盟。积极促进青年交流合作,实施“筑梦丝路”青年发展计划。

四是加强媒体与智库合作。持续加强“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建设,推动各国新闻媒体开展联合采访制作、人员培训交流等合作。办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图书展等活动,做好国际传播“丝路奖”评选。支持各国加强媒体能力建设,深化媒体政策交流和国际研修培训。充分发挥广电视听桥梁纽带作用,办好中国-阿拉伯国家广播电视合作论坛、中国-东盟视听周等活动,开展“一带一路”优秀视听节目互译互播,深入实施“丝绸之路视听工程”。积极与各国智库和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组织开展联合研究、对话和论坛,支持学术成果联合出版,推动更多智库、专家学者加入“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等。

(六)新领域合作

“察势者明,趋势者智”。共建“一带一路”将顺应世界经济、技术、产业、社会发展普遍规律和时代大势,稳妥开展绿色、数字、创新、健康等新领域合作,培育合作新增长点,为共建国家人民美好生活注入更多动力、带来更多希望。

一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全面夯实绿色发展合作基础,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深入对接,推进重大合作项目落实见效。大力拓展绿色发展合作空间,围绕绿色基建、绿色生态、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依托和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重要平台,落实好“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共谋绿色发展,共筑清洁美丽世界。继续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建设光伏产业对话交流机制和绿色低碳专家网络。持续强化绿色发展能力建设,提高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人才支持力度,促进共建国家不断提高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二是加快培育数字领域合作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数字治理合作,加快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协定谈判进程,加快世界贸易组织(WTO)电子商务议题谈判,拓展共赢合作空间。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增进各方理解与互信。积极推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跨境电商、数字教育、智慧城市、物联网、5G等领域合作,促成一系列务实合作成果。着力弥合数字鸿沟,继续组织举办数字经济主题援外培训班,让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切实惠及各国人民,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与国际电信联盟、亚太电信组织等机构加强数字领域务实合作,提升发展中国家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能力,助力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

三是打造“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新高地。继续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科技人文交流、联合实验室、技术转移和科技园区合作等4项举措。启动实施“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技术专项合作计划、空间信息科技专项合作计划、创新创业专项合作计划、科技减贫专项合作计划等4项专项行动。依托和完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等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落实好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共同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四是积极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合作。深入参与全球卫生治理,继续积极参加世界卫生组织以及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中非合作论坛等机制卫生部长会议、理事机制和技术会议。发挥共建“一带一路”公共卫生合作网络作用,深化传染病联防联控,加强信息通报和共享。携手深化在传统医药政策沟通、医疗服务、科学研究、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文化传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服务人类健康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四、未来十年发展的路径和举措

未来十年,中国愿携手各方,充分汲取“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丝路精神的力量源泉,以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绿色廉洁、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为重要指导原则,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各国和世界发展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统筹打造品牌亮点,构建高水平立体互联互通网络

一是统筹打造一批标志性工程。加强与共建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对接,充分考虑共建国家政府、地方和民众多方利益和关切,不断提升标志性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全面提升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好中泰铁路、匈塞铁路等在建项目,高质量共建中巴经济走廊,运营好雅万高铁、亚吉铁路、蒙内铁路等项目,做好中吉乌铁路前期研究,促进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与相关共建国家共同稳妥有序推进皎漂港、瓜达尔港、科伦坡港、汉班托塔港、比雷埃夫斯港等港口建设运营,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援巴基斯坦瓜达尔新国际机场、柬埔寨暹粒吴哥国际机场等民航基础设施领域规划、建设、运营合作,助力共建国家民航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保持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俄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中缅管道等项目稳定运营。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办好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会同各方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做大做优中老铁路品牌影响力,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全面提质增效。

二是不断擦亮“小而美”项目“金字招牌”。聚焦共建国家民众“看得见、摸得着”,容易提升获得感、幸福感的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健康、绿色生态、农业合作、水利、林草发展、减贫和人道主义、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以接地气、聚人心、低成本、可持续为导向,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小而美”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新的有示范效应的代表性项目。鼓励做优做强“菌草”等品牌项目,通过鲁班工坊等推进中外职业教育合作,稳步推进海外中国学校试点建设。进一步拓展“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在共建国家广泛开展“光明行”等。充分发挥援外资金作用,扎实做好对外援助促进减贫脱贫和粮食安全工作,建设一批促进减贫脱贫和粮食安全合作的标志性项目,持续打造发展合作援助旗舰项目。

(二)统筹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系统性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秉持共同安全理念,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协调推进安全治理。充分利用联合国大会和各相关委员会、安理会、相关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等平台,汇聚国际社会应对安全挑战共识。加强安全领域多双边合作,积极深化执法、联演联训联巡等合作,帮助相关国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

二是提升系统性风险防控能力水平。共建国家间加强沟通对接,强化安全共同体意识,共同细化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和人员安全保障。引导企业落实好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好“走出去”前的风险综合评估,规范海外经营行为,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前置风险防控关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不断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向纵深发展,坚持一切国际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推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建立“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廉洁研究和培训,同各方共建风清气正的廉洁丝绸之路。

(三)统筹完善机制平台,深化拓展多双边务实合作

一是加强战略规划对接。有序推动与合作基础较好、合作意愿较强的国家围绕各自的发展战略和合作规划加强有效对接,找准深化务实合作的结合点、对接点,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并进,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及时建立完善合作规划落实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对接,积极开展合作规划框架下各领域双边合作,形成更多可视性成果,促进共同繁荣发展。

二是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平台建设。继续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各方深化交往、增进互信、密切往来提供重要平台。在“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一带一路”国际智库合作委员会、“一带一路”国际法治合作共建委员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版合作体、“一带一路”纪录片学术共同体等专业领域合作平台框架下,加强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深化重点领域合作。办好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经贸合作平台,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支持共建国家地方、民间挖掘“一带一路”历史文化遗产,联合举办专项经贸、文化交流活动,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国际交流活动,举办“良渚论坛”,深化同共建国家的文明对话。

三是充分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同共建国家加强能源、税收、金融、绿色发展、减灾、反腐败、智库、媒体、文化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举办部长级会议或其他形式国际会议,为各专业领域务实合作提供支撑。支持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大图们倡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多边合作机制发挥建设性作用,加强宏观政策协调,加强与相关国家沟通,深入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

(四)统筹提升政策服务,增强全方位支撑保障

一是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共建“一带一路”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复合型人才队伍。健全引进人才制度,完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营造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二是构建共建“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功能作用,完善国际商事法庭运行机制,更好发挥国际仲裁商事调解作用,优化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发挥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优势,加强对国际法、国别法的研究和运用,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等针对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开展法律制度、法律环境咨询服务。推进共建国家法律数据库建设,加强国际法律交流合作。

(五)统筹深化互利合作,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是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中国呼吁各国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低碳,共同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友好互信和利益融合。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

二是不断丰富完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体系。通过发布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的行动计划、联合声明等多种形式,积极与友好伙伴构建命运共同体,推动实现更多实践成果,更好促进民生福祉。坚持真诚友好、平等相待,义利相兼、以义为先,推动中非、中阿、中拉、中国-太平洋岛国、中国-东盟、中国-中亚、澜沧江-湄公河等区域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为地区和世界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树立典范。推动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建设走深走实,为破解全球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作出更大贡献。

五、展望

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道路上,各方是平等的参与者、贡献者、受益者,中国欢迎各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持续加强全方位多层面交流合作。中国愿与各方建设更加紧密的创新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创新合作,支持技术转移、知识分享、人才交流,共同探索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建设更加紧密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进一步提高世界经济的连通性和共享性,建设共享发展平台,共享发展机遇,实现各方共担责任、共御风险、共享成果,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新秩序。建设更加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尊重共建国家追求绿色发展的权利,共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建设更加紧密的开放包容伙伴关系,支持开放型经济以及包容和非歧视的全球市场,打造开放型合作平台,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更加紧密的廉洁建设伙伴关系,不断凝聚反腐败合作共识,深化反腐败务实合作,持续优化廉洁丝绸之路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中国愿与各方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携手同心、行而不辍,把握历史大势、顺应时代潮流,迎接共建“一带一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新发展,建设开放包容、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世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贡献更多中国智慧。

(责编:苏缨翔、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