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发总林长令: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4-11-17 05:51:34 来源: sp20241117

   中新网 广州9月14日电 (程景伟 林荫)广东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日前发布,明确提出全省上下要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德庆林场。广东省林业局 供图

  总林长令提出,广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考核评价范畴。要分别选择一个县(市、区)、镇(街道)作为联系点,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梅州平远梅片树种植基地。广东省林业局 供图

  总林长令强调,要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林地经营权包括自留山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或向金融机构融资。鼓励各地推动实施一批扩绿、兴绿、护绿等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提高林地产出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广大林农资产经营性收入,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林长令明确,广州、韶关、茂名等市和恩平、英德、平远、连平、封开等县(市)要尽快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方案并推动实施。各地可聚焦集体林业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方面,结合实际选择适当的区域开展先行探索,打通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体制机制障碍。

  据统计,广东现有林地面积1.62亿亩、森林覆盖率53.03%,集体林地中的商品林面积8558万亩,2023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950亿元,基本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形成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