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17 13:16:56 来源: sp20241217

10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同一主题,对“一府两院”三个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法、最高检负责同志到会回答询问,听取意见。

专题询问现场气氛热烈,提问抓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的关键问题,开门见山表达人民群众的关切;回答直面问题谈现状、讲打算,认真作答、坦诚交流。提问、回答、补充……问得好、答得实,凝聚起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强烈共识和强大力量。

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系统性、协调性

“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更加有效地打击和防范环境资源犯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杰明第一个提问。

“当前,环境资源领域犯罪依然多样多发,危害严重。”直面问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表示,公安机关将从依法严打、源头治理、改革攻坚三方面着手,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犯罪,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资源问题。在执法过程中把握好法理情相统一,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提升打击防范环境资源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守护好绿水青山。

王小洪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在重点攻坚上取得新突破、在风险防控上展现新作为、在能力建设上有新的提升。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跨区域、跨流域特征非常明显,加强联动执法十分必要。“如何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动、区域协同、政策协调,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促进关键区域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艳刚关注到这方面的问题。

公安部副部长徐大彤表示,将紧紧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组织特定区域、重点流域进一步健全警务协作机制,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对重大区域性、流域性案件,采取指定管辖、联合督办、提级侦办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尺度,加强与行政部门和检法机关沟通协调,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系统性、协调性。

环境资源执法和司法工作对检验鉴定的依赖程度比较高,不少地方反映,现有的鉴定机构、鉴定项目等资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且鉴定成本高、费用贵、周期长,影响案件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轩对有关部门破解这些难题的打算和安排进行提问。

司法部部长贺荣表示,司法部将务实推进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与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发展壮大优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细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指导方面要求,协调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统一制定、发布和解释鉴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鉴定人能力建设。

在司法实践中把握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得好不好,影响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效。在专题询问中,这个话题备受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友东聚焦这一问题提问:“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把握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在以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从浙江上虞法院审理的一起公司环境污染案说起。这起案件案情不复杂,但启示很深刻:把发展和保护融为一体,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有效保护环境,同时促进企业的发展。

“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的理念,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落实到具体审判工作中,把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到实处,把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辩证统一的裁判理念落到每一个案件的具体裁判中。”张军表示。

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及我国诉讼制度的优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忠梅提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工作中,人民检察院现在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和困难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打算如何综合发挥‘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从检察工作自身来看,在工作理念、能力、力量和机制等方面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坦言,一些检察人员对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和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未能更好地通过履职办案去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区域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如何发挥“四大检察”优势?应勇用“依法一体履职”“依法综合履职”“依法能动履职”3个关键词作答并表示,将更好地立足检察履职,通过个案办理、类案整治来发现环境资源保护普遍性问题,进而通过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制发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等,促进一类案件甚至一个领域、一个行业、一个区域共性问题的解决,从源头上减少同类案件的反复发生。

结合相关提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了目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一些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包括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办案、建立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异地管辖制度、建立“行政+检察”的动态协作机制。

建立更加紧密的行刑衔接机制

行刑衔接是促进环境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和严格司法的重要制度。不少地方反映,实践中存在衔接不顺畅、合力不强等问题。

“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要重点解决哪些问题?还有哪些制度性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鲜铁可提出问题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进行了回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将行刑衔接方面的堵点、难点进行归纳:移交难、取证难、定性难。黄润秋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与公安部门的衔接机制,加大基层部门移交案件的规范性、标准性、可操作性,建立更加紧密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同作战能力。对于一些重点领域、疑难案件,一起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分析案情,杜绝以罚代刑,放大震慑效应。同时,加大联合培训力度。

“自然资源部将与公安部积极配合落细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各项内容,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分析了行刑衔接机制在基层落地见效方面存在的一些困难,并从健全会商机制、完善移送机制、加强协同机制、改进培训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对策。

在自由提问环节,全国人大代表邹宁就大家关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资金使用进行发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说,针对相关资金管理方式不统一、使用方式不统一、使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财政部等单位印发了资金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等单位印发了管理规定,最高法将继续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细化、精准化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管,保障资金有效利用、生态环境及时修复,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对此进行补充。他表示,将强化政策解读,让各方面都能理解把握好相关政策,并执行到位,确保责任明确、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同时,强化分类指导,指导地方优先支持已经被损害的区域进行修复。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23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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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