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0:00:12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网 7月25日电 据香港“点新闻”报道,“壹传媒”创办人、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法庭25日裁定被告三项罪名表面证供成立。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开审,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至今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举证。黎智英一方之后作中段陈词,要求法庭裁定黎面对的3罪表面证供不成立。法庭24日听取陈词后,25日裁定黎智英面对的3罪均表面证供成立。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犯相关罪行人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在表证成立后,预料会开展辩方案情,将传召辩方证人,被告亦有可能出庭自辩。
【编辑:叶攀】